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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商校开展“创建文明校园 迎接文明城市复检”专项整治活动
来源:武汉供销商业学校     发布时间:2017-09-20     阅读:2954    

  

      校园网消息(通讯员 詹斌 责任编辑 李雄涛)为迎接中央文明委对武汉市文明城市复查测评,学校专门开展“创建文明校园 迎接文明城市复检”专项整治活动。

 

 
       2017年9月11日,全校师生在操场举行升国旗仪式,保卫科李彤主任作《2017年创建文明校园,迎接文明城市复检专项整治活动》国旗下讲话,号召全校师生积极参与到“创建文明校园 迎接文明城市复检”专项整治活动中来,为武汉市成功通过中央文明委文明城市复查测评做出应有贡献。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以进一步提高良好校风、学风为目标,以“严格管理,强化教育”为手段,以“文明修身,健康成才”为主题,以共建文明和谐校园为宗旨,全面开展学生行为规范专项整治活动。

 

 

 

附:武汉市供销商业学校2017年“创建文明校园 迎接文明城市复检”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武汉市供销商业学校2017年
“创建文明校园 迎接文明城市复检”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以进一步提高良好的校风、学风为目标;以“严格管理,强化教育”为手段;以“文明修身,健康成才”为主题;以共建文明和谐校园为宗旨;切实开展好“校风学风建设月”活动。开展学生行为规范、违纪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活动,进行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整顿,并在今后长期坚持。
(二)、成立专项活动工作组
组长:李彤
副组长:熊莉、范长城
组员:詹斌、李智明、吴敏、韩冰、全体班主任团队、教官团队
(三)、活动时间:2017年9月11日——2017年11月3日
1、2017年9月11日——2017年9月15日,宣传动员阶段
2、2017年9月18日——2017年11月3日,组织实施阶段、落实整改阶段、小结惩处阶段。
(四)、专项整治活动范围以及处理办法
一、不文明行为:
1、在校园内吸烟,不服从管理者。
2、在校园内男女同学关系过于亲密,不符合学生形象的。
3、在校内养宠物。
4、仪容仪表不符合学校规定,包括男生戴耳丁、耳环、男女生染发、怪发、纹身、奇装异服、穿拖鞋、衣冠不整。
5、不按学校规定统一着装校服、擅自更改、破坏、涂染校服,在校外着装校服时有吸烟、酗酒、男女生过于亲密等影响学校形象的行为。
6、不按《武汉市供销商业学校教室学生手机使用管理办法》规定要求,手机不存放在各班手机存放袋保管,在上课、早自习期间,不服从班主任、科任老师、巡堂老师、教官对课堂要求管理、顶撞老师的。
7、其他不符合中专学生文明行为规范的。
  学生文明行为规范处置办法:
1、由各班班主任、科任老师、巡堂老师、教官查处不文明行为规范的,当场予以整改;发现有学生头发不符合规定、有明显纹身以及不符合校园氛围的,督促学生三天内予以整改到位。
2、对不服从管理、二次违反文明行为规范的学生,进特训班强化训练整改,经过整改,经过本人申请,教官、班主任、学工同意后,方可回班。
3、对屡次违反文明行为规范的学生,加强家校沟通,约谈家长对学生进行共同教育。同时根据情节给予给予全校通报批评、行政警告、行政记过。
5、对屡教不改、态度恶劣、家长不予配合的学生,在证据材料详实的基础上,建议办理退学或转学手续。
二、违纪违规行为:
1、聚众打架、斗殴,特别是邀约校外人员到校参与的;在校内称王称霸,拉帮结派,仗势欺人,擅自纠集人员闹事的。
2、强行冲岗、混岗;翻墙(门)出校,夜不归宿,在校外上网包夜的。
3、经常旷课、上课迟到,屡教不改的。
4、在校内携带违禁管制物品,携带吸食法律明令禁止物品的。
5、有偷盗私人物品的;故意破坏学校公共设施设备的。
6、其他违反《武汉市中专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
违纪违规惩处办法
根据《中专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要求,本着“教书育人、惩前毖后”的原则,结合违纪违规学生对所错误行为的认识态度、家长配合程度,给予全校通报批评、行政警告、行政记过、留校察看、劝其退学处理。
注:凡出现以下情况,直接办理劝其退学手续
凡触犯国家宪法和刑法,构成刑事犯罪,经人民法院判决生效者。
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者。
其他违反校纪校规,情节极为严重者。
1、学生打架处理办法
肇事、打架、策划、提供凶器、作伪证,按下列情形之一处分:
肇事者(不守秩序、不听劝阻、用语言挑斗、惹事生非、用各种方式侵犯他人)和打架者:虽未动手打人,但引起打架后果者,给予记过处分;动手打人,未伤及他人者,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致人轻伤者,给予退学处分,并承担伤者治疗所需费用;致人重伤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并承担伤者一切医疗费用。触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与者: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帮助一方打架,促使打架事态恶化,并发生严重后果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策划者:策划他人打架,并造成后果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策划、组织他人到其它班级或校外打架,造成后果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邀约校外人员来校打架者,给予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校外来校打架人员一律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为他人打架提供凶器者:未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已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退学处分。
作伪证者:目击者故意为他人作伪证并给调查工作造成困难者,给予记大过处分;既参与打架又编造谎言,捏造事实,阻碍调查工作者,给予退学处分。
犯有本条各款并受到公安、司法部门处罚者,给予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2、携带违禁管制物品,携带吸食法律明令禁止物品进入学校、在校内酗酒等处理办法
在校内携带违禁管制物品,携带吸食法律明令禁止物品的,在校内有酗酒行为的,经过劝说无效,不思悔改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退学处理。违反法律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3、出勤违纪处理(周一至周四每天7节课,周五每天3节课,晚自习算1节课)
走读学生强行冲岗、混岗;翻墙(门)出校,一经查处,通知家长带回家反省一周,第2次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处分。
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20学时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处分。
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40学时给予警告处分。
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60学时给予记过处分。
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80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100学时给予退学处理。
擅自离校连续2周以上给予退学处理。
4、取消学生住读资格处理
住读生强行冲岗、混岗;翻墙(门)出校,夜不归宿,在校外上网包夜、周末留校学生2次周末晚点名未到等严重违反《寝室管理规定》的,一经查处,通知家长带回家反省一周,做出深刻检查,第2次取消其住读资格;
(五)、组织实施
1、召开专项整治活动全校动员大会,严肃校纪校风,全校师生知晓。
2、借助大屏幕、广播站、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宣传手段引导该项行动的发展方向,积极营造校园健康文明的育人环境。
3、各班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各班召开“遵守校纪校规,争做文明学生”主题班会,班主任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引起全体同学的重视。
4、及时掌握班级动态、问题,拿出帮教计划、措施小结,保存好家校沟通记录。

 

武汉市供销商业学校
二0一七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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