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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供销商业学校学生请假制度
来源:武汉供销商业学校     发布时间:2021-03-31     阅读:44315    
一、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各项规定,应按时到制定位置上课,参加各项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学生生病或有特殊紧急的事情要处理,必须向班主任请假,并开具书面请假条。
二、班主任须及时掌握班级学生请假学生情况,并在app考勤系统里登记提交具体请假时间。
三、学生在校期间请假,请假条必须有班主任签名,学生回宿舍时须把请假条交给值班教官。学生请假出校,请假条一式两份,一份为学生出校凭条,交门房保卫人员留存,一份交教官做寝室考勤点名使用。学生到家后或到达监护人处后,必须主动跟班主任报告。
四、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课者或参加其他集会,须持医院证明到学工处备案,否则按旷课处理。
五、学生因事、因病不能按时到校上课和参加活动,事先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返校后应立即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由学生家长来校找班主任办理或电话告知班主任学生请假事由。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
六、请假条需要认真完整准确填写,学生请事、病假,二天(含二天)以内由班主任掌握批准即可,超过二天的需要拿请假条报学工处签字批准,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情况,掌握学生请假动向。
七、请假时间超过一周,须家长到校,出具具体请假书面理由并签字,由学工处审核备案。除学生监护人、直系亲属、父母书面委托人外其他人一律不得接走学生。
八、学生请假期限已满到校上课时必须报告班主任销假。超出请假时间,无故不按时返校者,视情节轻重,按迟到旷课论;情节严重者,按学校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九、学生请假流程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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