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教育厅鄂教助函【2011】6号文件《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秋季开学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工作检查的通知》和鄂教监函【2011】5号文件《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并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迎接全省学生资助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意见,我校按照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统一部署,在上半年专项审计工作基础上,对我校2009年秋季至2011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对三个表格进行了填写。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组建自查及整改工作专班
专班设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小组:
1、领导小组成员有:严春汉(校长)
沈 敏(党委书记、纪委书记)
王 涛(党委副书记)
余艳萍(副校长)
乐国生(纪委委员)
刘志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周 敏(财会审计科科长)
2、专班工作小组成员有:沈敏、刘志刚、周敏、吴敏、李智明、汪辉、周豪。沈敏同志为组长。
二、2009年秋季至2011年春季国家助学金拨款和发放情况
一、2010年4月20日收到上级通知,由市资助中心直接拨付2009年秋季资助款154.43万元(其中到邮储银行76.65万元、到工商银行77.78万元)。(09级1022人*750元=76.65万元、08级1037人*750元=77.78万元)
二、
三、2010年9月20日收到上级通知,扣减我校2007年秋季至2009年春季国家助学金资金结余100.0545万元,加资助中心拨付的55.6455万元,共计155.7万元发放2010年春季助学金。
四、2010年9月28日根据9月20日资助中心通知为08级、09级学生共打款144万元。(155.7-144=11.7万元,工行余额)
五、
六、2011年4月6日根据3月17日资助中心通知为已核准09级2010年秋季学期应受助第一批826人发放资助款61.95万元。(826人*750元=61.95万元)
七、
八、2011年5月3日根据3月17日资助中心通知为已核准09级18人、10级28人2010年秋季学期应受助第二批46人发放资助款3.525万元。
三次共打款127.95万元。余38.1万元。(166.05-61.95-62.475-3.525=38.1万元)
九、
十、
十一、
十二、2011年6月24日根据5月25日资助中心通知为已核准10级2011年春季学期应受助第二批学生35人发放资助款1.635万元。
三次共打款120.66万元,余15.765万元。(136.425-61.425-57.6-1.635=15.765万元)
十三、邮政储蓄银行余额共计53.865万元。(38.1+15.765=53.865万元)。
三、2009年秋季至2011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
(一)我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的申请与评审情况正常;对应资金的管理和发放情况正常;学生资助系统管理与维护情况正常。
(二)我校学生资助卡推广及资助金发放情况。
1、2009年秋季至2011年春季办理学生资助卡3151人(次)。全部按规定在指定银行办理。
2、发放国家助学金总金额为549.9855万元,全部按文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办理与发放。
(三)2009年秋季至2011年春季办理学生免学费人数为288人,实际免学费金额为28.8万元。全部按鄂财教发[2010]108号文件规定办理。
(四)2009年秋季至2011年春季国家助学金节余资金管理情况:我校对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金实行专款、专账、专人管理,我校实际结余资金总额为12.675万元。
(五)专项清理自查整改情况:
在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金专项清理自查工作中我校清查出一个问题并及时进行了整改。
我校对2010级学生资助卡结余卡进行了整改处理共13人(张),每张卡金额为750元,合计金额9750元,按照2011年9月9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召开的全市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会议上布置的“关于对流失学生资助卡结余卡的处理意见”精神,采取以下三条措施:
1、再次对受助学生及家长进行多方式联系,采取打电话、网络并通过邮电局发信函等方式,均无法联系上。最后确认为结余卡13人(份),合计金额为9750元。
2、由资助办、财务科指派专人(三位同志)集体取款并当天存入国家助学金专项帐户。
3、向上级汇报听候上级通知上缴国库。
四、我校2011年秋季目前正在进行或进行完毕的工作情况
(一)2011年10月19-20日,学校国家助学金审核小组开展了2011级学生国家助学金资格初审和2010级学生国家助学金资格复核工作,最后认定2011级671名学生证件符合文件要求,初审资格通过;2010级685名学生获得复审资格通过。已上报市资助管理中心并提交11级办理中职卡开户材料到市邮储银行。
(二)根据武财预478号文件要求以及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
五、我校下一步学生资助工作的打算
1、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特别是学习并执行好鄂教助函【2011】6号文规定的九个文件,及时准确报送各项信息及报表。
2、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操作规范、各项手续完备、各项基础工作进一步扎实到位。
3、进一步完善各项资助工作管理制度,加强资助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强化学生资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使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更上一层楼。
武汉市供销商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0一一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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