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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级2014年秋季市政府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奖励
来源:武汉市供销商业学校     发布时间:2015-01-13     阅读:2579    

一、市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000元。

二、评选(申请)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学校;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在企业实习表现突出;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要求:

1、参加国家、省级比赛获奖学生直接享受2014年政府励志奖学金(不占本班名额),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获奖名单文件。

2、参加市级比赛获奖学生原则上拥有所在班级推荐优先权,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获奖名单文件。

3、每班限报一名同学参评。在校班级由班主任负责掌控;校外实习班级由班主任、实训中心负责掌控,需所在实训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4、发扬民主,紧扣条件,公平公正,相互谦让,切实把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优秀学生评选上来。

5、严格程序,规范填报申请表格,于1215开始评选。1223(下周二)将评选结果申请表电子版本、纸质版本报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李智明老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武汉市供销商业学校励志奖学金评审组

201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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